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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槽刀片的使用管理方法有那些?



开槽刀片管理办法   
1 目的  有效控制刀具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刀具的采购、领用、使用、修磨和以旧换新的管理。    

3 开槽刀片控制的分类  

3.1 刀具按工件加工表面的形式分为五类。

1、加工各种外表面的刀具。包括是车刀、刨刀、铣刀、外表面拉刀、锉刀、磨具等;
2、孔加工刀具,包括钻头、扩孔钻、镗刀、铰刀和内表面拉刀等;3、螺纹加工刀具,包括丝锥、板牙、自动开合螺纹切头、螺纹车刀和螺纹铣刀等;
4、齿轮加工刀具,包括滚刀、插齿刀、剃齿刀、锥齿轮加工刀具等;
5、切断刀具,包括镶齿圆锯片、带锯、弓锯、切断车刀和锯片铣刀等。  

3.2 按照AB分类的原则对刀具进行分类。主要以单个刀具的采购价值的大小进行分类控制。  
3.2.1 A类刀具:指采购单价大于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刀具,列为A类,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3.2.2 B类刀具:指采购单价小于200元的刀具,列为B类,需要进行一般控制。   

4 开槽刀片管理机构  

4.1 刀具实行统一采购和统一管理。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刀具由采购部统一采购。刀具的接收和发放由设备动力安全部负责,其他各部室、分厂负责领用和回收。  
4.2 刀具管理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即:设立工具一级总库和二级工具室。一级总库设在设备动力安全部,由设备动力安全部负责管理。二级工具室设在各单位,由刀具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4.3 分厂、部室根据人力资源部岗位设置设专、兼职保管员,负责本单位刀具的登记、收发、保管、回收及相关管理工作。 

5 开槽刀片的管理职责  

5.1 采购部负责刀具的采购。  

5.2 生产分厂负责提出刀具的需求计划;负责建立本分厂刀具分类(A类、B类)管理台帐;负责建立分厂刀具的领用、借用、使用、回收及考核的管理制度;各生产分厂刀具库保管员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刀具的领用、发放及回收。 
5.3 设备动力安全部负责确定各分厂A类刀具的限制存量;负责所有刀具的需求计划审批,并建立A类刀具管理总台帐;负责采购部入库的刀具的接收和发放;负责各单位废旧刀具的回收;负责刀具的修磨;负责监督生产分厂刀具使用的过程管理;库房保管员负责按照以旧换新的规定执行刀具的回收及发放;负责各分厂各类刀具以旧换新率的统计和考核。 
5.4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刀具费用考核指标并对费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负责监督各单位是否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 开槽刀片领用、发放及管理控制原则 

6.1 刀具的发放、领用、回收过程需要建立台帐并记录。  
6.2 按照刀具AB类分类控制,A类刀具由设备动力安全部控制,以旧换新率达到100%;B类刀具由分厂控制,以旧换新率达到85%以上。 
6.3 执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要求。以旧换新率=交回的同类废旧刀具数量÷发放的同类刀具数量×100%。 
6.4 以旧换新原则上必须以相同型号规格数量的废旧刀具来换领型号规格数量一致的新刀具。不允许以不同型号、规格的刀具来代替和冒领。   

7 开槽刀片的管理内容  

7.1 A类刀具限制存量的制定及更新  
7.1.1 各生产分厂根据本分厂生产特点申报A类刀具限制存量至设备动力安全部。  
7.1.2 设备动力安全部应参考各生产分厂申报的A类刀具限制存量,根据各生产分厂的设备配置,结合生产任务情况制定相应限制存量明细。  
7.1.3 限制存量明细应包含生产分厂、种类、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应内容。 
7.1.4 当A类刀具限制存量配置明细数量及种类,不能满足现有生产能力,由生产分厂提出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对限制存量明细进行增补。  
7.1.5 生产分厂A类刀具的限制存量配置明细应形成动态管理,由设备动力安全部及时发布。   
7.2 刀具需求计划的提出、审批、采购、发放和废旧刀具的回收  
7.2.1 生产分厂根据生产任务量安排情况,在KCEJMIS系统中提出刀具使用需求计划。A类刀具的需求计划与实际分厂存量之和,应控制在发布生效的限制存量以内。否则,不予审批。  7.2.2 设备动力安全部对生产分厂提出的需求计划进行审批,并按分类原则在KCEJMIS系统中注明A类、B类。  
7.2.3 设备动力安全部对A类刀具的审批批准配置数量与分厂实际存量之和,应小于已发布的限制存量明细数量。 
7.2.4 根据设备动力安全部的审批情况,采购部执行刀具的采购,并按分类原则在KCEJMIS系统中注明A类、B类。刀具采购回来后直接入设备动力安全部库房,由设备动力安全部负责登记建立台帐并通知生产分厂,生产分厂应当及时安排人员带《领单》前来领取刀具。 
7.2.5 各分厂工具保管员按照采购计划到设备动力安全部一级总库领取所需要的刀具。领取新刀具时把回收回来的废旧刀具交给一级总库。原则上以旧换新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设备动力安全部有权拒绝发放新的刀具。  
7.2.6 设备动力安全部严格执行以旧换新的管理制度。根据工具领取单位提供数量规格一致的旧刀具的数量给予发放,并对各单位交回的刀具进行登记。刀具领取单位如果没有交回旧刀具,一律不让领取新的刀具,只能按照核对一致的旧刀具的规格和数量给予发放。不允许用不同规格的刀具来代替、冒领。   
7.3 对生产分厂的刀具管理规定  
7.3.1 对A类刀具领用、归还及损坏、修磨、报废及以旧换新的规定  
7.3.1.1 设备动力安全部建立A类刀具的管理总台帐,严格按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发放。由设备动力安全部进行控制,以旧换新率须达到100%。 
7.3.1.2 分厂应建立本分厂A类刀具的管理台帐。使用人领用A类刀具,必须到分厂工具库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后交还分厂工具库,工具库保管员进行登记。原则上分厂应当建立个人刀具管理台帐,属于班组公用的刀具需要建立班组刀具台帐并指定管理责任人。 
7.3.1.3 分厂应对专机使用的刀具建立专机刀具管理台帐。建立定人定机专用刀具的领用手续。使用人需到分厂工具库办理借用手续,使用人在使用专用刀具期间,分厂工具库保管员定期对专用刀具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分厂领导进行检查,设备动力安全部抽查。  
7.3.1.4 A类刀具在归还时,根据A类刀具注明的使用年限,若是正常损耗,直接按报废处理;非正常损坏,使用人说明原因,报生产分厂领导确认,按原价30%——70%进行赔偿;若丢失则按原价的70%——100%进行赔偿。  
7.3.1.5 分厂对需要修磨的A类刀具提出修磨申请报设备动力安全部,由设备动力安全部负责处理。对公司内部具备修磨条件的,由设备动力安全部提出申请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安排生产计划后实施,对于承担修磨的分厂给予工时结算。对公司内部不具备修磨条件的,由设备动力安全部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磨,需签订修磨合同后方可实施。分厂对修磨回来后的刀具进行试生产,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后方可验收。如果确认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只能申请报废,重新采购新的刀具。  
7.3.1.6 各分厂对报废的刀具或者因磨损严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刀具统一回收,按照型号规格一致的原则,根据回收的数量提出采购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执行采购流程。待接到设备动力安全部可以请领的通知后,带齐规格型号数量一致的废旧刀具到设备动力安全部工具一级总库领取新的刀具,并把废旧刀具交给工具一级总库。实现100%以旧换新的目的。以旧换新率必须达到100%。否则,将对责任分厂和设备动力安全部进行处罚。 
7.3.1.7 设备动力安全部工具一级总库对各单位交回的废旧刀具有权进行核实,如果交回的废旧刀具的型号规格数量与采购计划不一致时,设备动力安全部有权拒绝发放新的刀具。应按照核实清楚的型号规格数量给予发放。不允许各分厂以不同规格的刀具来代替和冒领。 
7.3.1.8 设备动力安全部对各分厂在以旧换新时,出现以不同规格的刀具来代替和冒领新刀具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每次200元的考核处罚。情况严重的(不按照以旧换新的规定办理,每月超过3次的),给予单位领导通报批评,正职领导按照处罚总额承担20%——50%的责任,副职领导承担正职80%的责任。  
7.3.1.9 设备动力安全部对交回的废旧刀具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定期交给综合管理部理处理,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7.3.2 对B类刀具领用、归还及损坏、修磨、报废及以旧换新的规定  
7.3.2.1 分厂应建立B类刀具的发放管理台帐,分厂严格按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发放。由分厂进行控制,以旧换新率须达到85%以上。  
7.3.2.2 分厂应建立本分厂B类刀具的管理台帐。使用人领用B类刀具,必须到分厂工具库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后交还分厂工具库,工具库保管员进行登记。原则上分厂应当建立个人刀具管理台帐,属于班组公用的刀具需要建立班组刀具台帐并指定管理责任人。 
7.3.2.3 分厂应对专机使用的刀具建立专机刀具管理台帐。建立定人定机专用刀具的领用手续。使用人需到分厂工具库办理领用手续,使用人在使用专用刀具期间,分厂工具库保管员定期对使用人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分厂领导定期进行检查。  
7.3.2.4 B类刀具在交回时,工具保管员根据刀具的情况进行检查,若是正常损耗,直接按报废处理;非正常损坏,使用人说明原因,报生产分厂领导确认,按原价30%——70%进行赔偿;若丢失则按原价的70%——100%进行赔偿。  
7.3.2.5 分厂对需要修磨的B类刀具提出修磨申请报设备动力安全部,由设备动力安全部负责处理。对公司内部具备修磨条件的,由设备动力安全部提出申请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安排生产计划后实施,对于承担修磨的分厂给予工时结算。对公司内部不具备修磨条件的,由设备动力安全部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磨,需签订修磨合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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